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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新交执罚字〔2024〕第0800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9K4P3F3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范波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处罚事由 2024年08月14日09时55分,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洋、陈晓培根据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责任倒查》的通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货运源头单位新县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并与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范波核实确认2024年7月26日新县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放行超限货运车辆皖N44873出场站,车货总重分别为123.360吨,超载74.360吨。经调查核实,新县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法人身份证、现场照片、营业执照、证明附件、货运源头单位实施责任倒查的通知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8-19 处罚机关 新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054T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3589431422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