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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锦珠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应急罚〔202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股专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锦珠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733886785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高艳菊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事由 2024年8月23日,根据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异地互查的通知》的要求,浉河区应急管理局检查组对新县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异地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新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办理。8月26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县锦珠加油站开展现场核查,发现新县锦珠加油站存在问题:1、柴油加油机转动皮带破损;2、卸油口静电接地报警仪故障(静电接地报警器内电池失效),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无维护保养记录。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2 处罚有效期 2024-09-27
公示截止期 2027-09-12 处罚机关 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 年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1]120号 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备注